作 者丨张敏
编 辑丨张伟贤
近日,苏宁易购对万达集团提起仲裁,要求支付50.4亿元股份回购款。一位接近万达的知情人士表示,苏宁并无要求万达回购股份的相关依据,万达没有义务进行回购。
10月22日,ST易购(002024.SZ,苏宁易购)发布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请求裁决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份回购款5040598551.33元。
2018年1月29日,苏宁易购与万达集团、万达商管签署《关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指定子公司苏宁国际受让了《战略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并由苏宁国际最终持有万达商管4.02%的股份。
当时,万达商管欲回A股上市,并引入了多名战略投资者。腾讯控股作为主发起方,联合苏宁、京东、融创与万达商业在北京签订战略投资协议,计划投资约340亿元,收购万达商业香港H股退市时引入的投资人持有的约14%股份。
接近万达的知情人士称,根据双方此前签订的投资协议,苏宁要求万达回购股份的理由不成立,万达也不存在所谓违约的问题。
而且,苏宁所持大连万达商管股份本身已被公安机关查封冻结,客观上也不具备回购的可操作性。
该人士称,万达方面正积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截至记者发稿时,苏宁方面尚未对此事做进一步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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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黎雨桐